各位老师:
经中科院“光化学转换与功能材料”重点实验室评审,2011年批准30个开放课题获得实验室资助,具体请参考附件1。
批准开放课题的起止时间为2011.6——2012.12。
请基金申请者遵守重点实验室《开放课题基金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》(附件2),并注意合作成果的正确署名 “中国科学院光化学转换与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(理化技术研究所)Key Laboratory of Photochemical Conversion and Optoelectronic Materials, TIPC,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”。
附件1:2011年中科院“光化学转换与功能材料”重点实验室批准开放课题
附件2:“光化学转换与功能材料”重点实验室《开放课题基金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》
联系方式:光化学重点实验室学术秘书 王丽君
联系电话:010-82543626
E-mail:guanghuaxue@mail.ipc.ac.cn
2011.5.23 |